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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汽车行业法规亟待完善 需加大协调监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4-06 浏览次数:80
  中国汽车市场技术水平的落后,与中国汽车工业发展起步较晚分不开。起步较晚导致的结果就是自我技术与经验积累薄弱,各类标准建设滞后。但这并不能掩盖一切问题的症结。近日发生在我国甘肃省与江苏省的校车安全事故引发了公众对包括校车在内的汽车安全标准以及管理的思考。
  
  中国汽车行业标准整体现状到底如何?标准制定者、执行者以及监督者之间协调是否足够?围绕这些问题,盖世汽车网近日针对汽车行业人士进行了为期一周(2011年12月12日至2011年12月23日,参与人数共1983位)的业界调查。结果显示,在中国汽车市场飞速发展的过去数年内,中国汽车标准制定的努力并未得到业内人士的认可;而值得注意的是,近半参与者认为标准落后主要原因是制定标准的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多头管理导致效率低下。
  
  在调查1中关于中国汽车标准现状的调查中,我们给出了三个描述,其中“近年来发展迅速,体系已趋完善”这一偏向积极的答案竟只有5%的人士支持。而多达80%的参与者选择认为中国汽车标准“与国外差距明显,促进行业技术发展作用不充分”。
  
  我们平常所谈及的汽车标准一般可以分为两个部分: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是指将汽车产品的设计与制造实施法制化的管理制度,市场竞争者若达不到标准,政府可以对其开出巨额罚款,甚至判刑;而推荐性标准一般是指对技术升级有指导意义的行业性标准,但是它并不具备法律的强制效应。
  
  我国的汽车强制性标准(法规)工作起步于1990年初期,1995年开始逐步实施。到2005年我国发布的汽车(含摩托车)强制性标准84项,这一数字在2011年已经突破100项,此外,还有200多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和700多项汽车行业标准也已颁布。如果仅从这一数字的变化上来看,中国汽车行业的标准和法规建设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是为何并未得到多数业内人士的认可,通过线下对专家的访谈我们得出有两个方面的原因。首先,中国汽车工业发展较晚,许多标准与法规仍是在学习西方成熟市场的阶段,标准制度化建设自然处于落后位置;其次,虽然中国汽车行业的标准法规以及公布不少,但因缺乏充分协调与强有力的监督,不按游戏规则出牌,生产与销售低于标准的市场竞争者大有人在,导致标准仅留在纸上。这样一来标准促进行业技术发展的说法成为无稽之谈。
  
  此外,在我国替代能源车的发展道路上,尽管近几年在产业与资本层面蠢蠢欲动者众多,而且媒体与公众对此也有很高的关注度,但由于在标准与法规制定上迟迟未决,包括电动车在内的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并未取得丝毫进展,这被许多人解读是贻误战机,错失可能借新能源的机会提升中国汽车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大好机会。这一现状在我们的调查1中也获得了15%的参与者支持。
  
  中国汽车标准落后,而且在新能源等新技术上的标准化上可能再次落后于他人——尽管大家不愿意看到这样的现状。关于标准落后的探讨很容易被归纳为“我国汽车工业发展起步晚,缺乏积累与研究”这样的原因上。在此次调查的第二个问题上,我们可以看到认为这是导致我国汽车标准落后的主要原因的投票者占有27%。诚然,汽车作为一件非常复杂的商品,包含着成千上万零部件及附着其上的各项技术,同时,还与人身安全,社会环境和资源密切相关。它涉及的方方面面都需要建立相应的标准或法规来进行监管。这意味着没有足够的数据积累与研究是无从谈起,照搬照抄是完全行不通。这也注定了标准化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工作。
  
  但是,更多的参与人士将中国汽车标准落后的主要原因指向了标准制定者、参与执行者和监督者之间“缺乏协调,多头管理导致效果低”,投票比例高达38%。这样的结果并没有出乎我们的意料,由于缺乏协调导致标准上不去的案例比比皆是。比如,中国在推进较高的排放标准时,就面临着油品不合格的问题;车辆注册信息不公开导致许多行业研究无法开展;缺乏相关部门监督,校车安全标准形同虚设,导致校车安全问题一再出现;汽车“三包”因为缺乏独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而一拖再拖,诸如此类的问题都是因为缺乏协调或者管理混乱而至。
  
  此外,有22%的参与者认为中国汽车标准制定者缺乏国际标准制定的参与,这也是导致中国汽车标准落后的主要原因之一。
  
  汽车工业发展起步晚导致的标准化落后既成事实,那么建立合理有效的内壁协调机制尽快完善标准制度化建设,并寻找领先的外部战略机会,理应成为重点,但这也显然并非易事。
  
  那么,我国汽车标准的主要发展方向在哪?在关于这一问题的调查中我们给出了五个选项,其中得票率最高的是“尽快完善技术法规体系”,共获得了23%的参与者支持。在前文的阐述中我们了解到法规即强制性标准是整个行业标准的基础,如果强制性标准过低,那么许多可能造成人身与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汽车就可以在市场上大行其道,但在法律上无懈可击。几年前的雅阁“婚礼门”事件,在最终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给出的事故鉴定报告中,涉案的广本雅阁“符合相关汽车制造标准”,于是此事最终不了了之。
  
  强制性标准过低还可能带来整体行业标准的降低。比如,既然国家标准都没有对车架安全结构件作出强制性标准,那么整车厂在实际生产中“精简”掉车身防撞梁等结构也就是合法的。在中国经营的外资企业刚进入中国市场之时可能执行的是西方成熟市场的标准,但后来发现有竞争者采用低标准,当然这能带来很大的成本节省,也可以卖的很好,便慢慢将可以降低的标准都降低。我们可以说这是钻法律的空子,但归根结底是法律自身的问题。完善法规的建设势在必行。
  
  其次,“加强零部件标准的建设”也获得了22%的投票。中国汽车零部件标准化问题由来已久。目前,除了螺钉、轴承、紧固件等少量产品拥有国家标准以外,我国大部分零部件还没有统一的标准。零部件标准的严重缺失带来的直接影响是整车的质量稳定无法得到保证。同时,这对于整个行业发展而言也将带来诸多不利影响。同一个零部件缺乏标准,导致零部件供应商为了应对不同整车厂需求,需要备有众多标准的产品,大大加大管理成本,给实现精益生产带来工作难度,同时还阻碍了在国内市场的自由流转和推广。
  
  而“加强适合中国国情的标准研究”以及“加强新技术领域的标准研究”获得支持率相当,分别获得了18%投票支持。
  
  目前,我国许多汽车强制性标准体系主要以欧洲ECE/EC体系为参照,这样免去标准制定时重复研究和实验的花费,但许多标准业已过时。比如,我们对汽车油耗的测试还是使用欧洲20年前的路况标准,而对轮胎测试要求的路面附着力也是使用之前的。这显然不符合国情。标准如何和我国国情相结合,必须需要业内技术人士的借鉴和转化,同时还需实践的不断验证。
  
  而关于包括电动车在内的新技术领域的标准研究,我国早几年前就已开始。目前《纯电动车标准纲要》共有9大项40多小项,汇编成四册,经国家标准委认可后即可颁布。此外,工信部在今年5月份公布《工业和信息化部2011年标准化重点工作》,也提出将围绕“十二五”规划纲要和产业发展重点,加强标准战略研究,加快物联网、新能源汽车等重要领域标准制定和修订,为保持工业通信业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支撑。新技术标准的研究与战略方向的尽早确定对我国汽车技术升级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此外,“积极参与国际标准与法规的制定”也被认为是我国汽车标准发展的主要方向之一。
  
  标准化的本质就是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和降低成本,无论是等效标准还是自定标准,制定的目的都是为了解决问题。最新消息显示,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成立了汽车标准法规工委会,工作委员会将立即开展汽车行业标准法规现状调研,为下阶段确定开展有关共性事项的研究提供依据,这也许是一个良好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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