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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将PM2.5纳入减排体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6-14 浏览次数:88
湖北省将PM2.5纳入减排体系   据悉,“十二五”期间,湖北省各地市州将全部安装PM2.5器,将PM2.5纳入减排体系,空气质量不达标要追究“一把手”责任。这意味着,空气质量的好坏,PM2.5年浓度高低将和地市州党政一把手政绩挂钩,纳入年终考核。
  
  目前,湖北省将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这四项减排作为政绩考核指标。去年,湖北省四项污染物分别较上年下降1.64%、1.74%、6.49%、4.43%,圆满完成国家和省政府年初确定的年度减排任务。
  
  今年以来,湖北省多地出现雾霾天气,空气污染严重。省环保厅除确定了空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比2012年消减0.2%、1.5%的减排任务外,正在酝酿将PM2.5纳入污染物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
  
  目前,武汉市有10个空气监测站可以24小时监测PM2.5,宜昌、荆州和襄阳均具备监测能力。省环保厅称,力争在2016年前,在各地市州开展包括PM2.5在内的6项指标监测,并将制定PM2.5年浓度下降指标任务。
  
  湖北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说,这意味着,空气质量的好坏,PM2.5年浓度高低将和地市州党政一把手政绩挂钩,纳入年终考核。
  
  据介绍,今年湖北省重点抓好“六厂(场)一车”(火电厂、钢铁厂、水泥厂、造纸厂、城镇污水处理厂、畜禽养殖场和机动车)减排工程建设。全年计划20台共898万千瓦机组建成脱硝设施,新增污水处理能力不低于70万吨/日,加快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运营黄标机动车。
  
  据悉,为改善空气质量,今年国家环保部已下达PM2.5减排任务:确保2015年重点区域空气中PM2.5年均浓度下降5%,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区域年均浓度下降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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