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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药品流通发展规划九月底出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19 浏览次数:110
  8月2日,由商务部主办的全国药品流通行业省市“十二五”发展规划制定工作座谈会在兰州召开。会上,商务部有关负责人指出,为了落实《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年~2015年)》,要求各省市在《规划纲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本地2011年~2015年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并于2011年9月底前报商务部备案后发布实施。

  对药品流通行业进行管理是国务院赋予商务主管部门的一项新职责,由于药品属于特殊商品,且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而2011~2015年正值实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的关键时期,于是在今年5月5日,商务部对外发布了《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年~2015年)》。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提高行业集中度,调整行业结构;发展药品现代流通和经营方式,加强对外交流合作;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加强行业信用建设;加强行业基础建设,提升行业发展水平是药品流通行业“十二五”时期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后期,为了实现《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保障《规划纲要》的顺利实施,商务部要求各省市在《规划纲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本地2011年~2015年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并于2011年9月底前报商务部备案后发布实施。

  据悉,目前会议明确未来将在全国药品流通行业领域推行单用途预付卡,已经制定了《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决定于8月~9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单用途预付卡专项检查。同时,考虑到近年来商业预付卡在给予公众方便的同时,存在监管不严、违反财务纪律、缺乏风险防范机制和公款消费、收卡受贿等问题,商务部市场秩序司明确表示,即将出台的《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办法》对管理主体、管理职责、管理方式、管理手段等进行明确,对单用途预付卡用途、投诉、保密、赎回、清退等业务建立统一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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