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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食品安全渐趋改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21 浏览次数:90
中国的食品安全渐趋改善

中国的食品安全形势在经过多年整治之后渐趋改善。今年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工作安排也包含了“着力消除风险隐患,坚决治理‘餐桌污染’”的表述。

  事实上,治理“餐桌污染”几乎已经涉及所有食品,以及所有可以食用的产品诞生的全过程。如同安全飞行——飞机从起飞到降落,每个环节都是重要的,每时每刻都是重要的,所以,食品安全隐患也是动态变化、千变万化的,需要具体分析,每个时刻和每个环节都可能是薄弱环节。只有以全力以赴的“不变”应对隐患的“万变”,方能求得长治久安。

  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经过部门职能调整之后,“多龙治水”的局面正在改变,但当前仍然存在一些多部门监管的问题。不过,完全扭转“多部门监管”只是一种理想状态,就算是完全的“独龙治水”,其过程一样需要各种支撑和协调,所以衔接是永远存在的问题。全过程监管所涵盖的广度和长度都是对监管协调性的考验,这就需要相关部门都心底无私、齐心协力,办法总会比问题多。

  对中国食品安全局面来说,一个明显的隐患是小微食品企业。它们一直以小散乱著称,而且占了食品企业的80%。小微企业不可能一蹴而就达到完备的标准,只能因地制宜,在严守食品安全底线的基础上,加大帮扶力度,减轻其负担。《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中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作了原则性规定,把具体的管理交由省级人大来立法。地方立法能够实现切实的监管。

  《食品安全法》在执行了5年之后进行修订。而食品行业的监管改革也成了政府领域最为频繁的改革。相关部门“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人员编制)之后,基层还有一段调整和适应的时间。但具体到执行职责的个体,事实上,机构改革、合并等的影响并没有我们想的那么剧烈,因为干的活、做的事还是那些,只是主管的部门或上级,以及机构称谓有所改变。当然在机构改革之后,具体人员的责任等也会有相应调整,会更有效率、更积极,这些都需要时间,也需要变革过程中基层领导的管理智慧。毕竟涉及人的工作是最难的。

  今年,国务院希望通过“问题清单”、“权利清单”、“责任清单”来“构建统一权威的监管体系”。在食品安全方面,《2015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把这三张清单梳理得很清楚:突出监管重点、治理餐桌污染、加强源头治理,这是“问题清单”;规范法治秩序、创新监管方式,科学编制“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规划,加大投入力度,提高风险监测和评估能力,这些是“权力清单”;而落实主体责任、推动社会共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综合协调力量,强化督查考评,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快完成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改革任务,建立重心下移、保障下倾的工作机制,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打通“最后一公里”,这些都是“责任清单”。

  至于如何执行,这个工作安排中也表述得很清楚,明晰权利范围和边界,进一步理顺部门之间,以及地区之间的协调联动;对严重失信者要惩戒,而且必要时力求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惩戒;堵漏洞抓疏导,比如研究建立餐饮服务单位排放付费及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企业资质管理等制度,加大餐厨废弃物处理利用力度——这就是对地沟油泛滥的情况从源头抓落实。

  这些举措都旨在让监管能落到实处,不会陷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尴尬,走出“基层难、执行难”的怪圈。由此可见,落实的广度和落实的程度,是食品安全工作常态化运行的根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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